关于举办2008年度煤炭行业新闻宣传人员研修班的通知
中煤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字〔2008〕11 号
各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煤炭协会,各煤炭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准确把握新闻宣传方向,有效促进行业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与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新闻宣传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与综合素质,积极探索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促进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与企业的信息交流,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水平与实效,同时交流各地新闻宣传工作的先进做法与经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2008年度煤炭行业新闻宣传人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班的组织
请各单位新闻宣传部门加强组织与宣传,把文件转发到基层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研修班,并确定专人带队。
二、参加研修人员
1.各煤炭行业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分管领导;
2.各煤炭行业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新闻宣传部门负责人与业务骨干;
3.各报社、杂志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宣传媒体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
三、研修内容
1.当前煤炭行业新闻宣传工作的新形势与新任务;
2.煤炭行业新闻宣传工作组织机构与队伍建设;
3. 煤炭行业新闻宣传工作形式与内容创新;
4. 煤炭行业新闻宣传人员业务知识专题:
(1)法律法规学习;
(2)新闻写作基础理论与基础知识;
(3)新闻采访技巧与应用;
(4)新闻摄影基础知识与实践;
(5)新闻宣传工作组织、策划与实施。
5.交流各地新闻宣传工作的先进做法与经验。
研修班将邀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部分企业集团等单位的有关领导与专家授课,并与学员代表交流、互动,共同研讨和答疑。
四、研修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08年5月31日至6月6日,报名截止5月26日;
地点:桂林市(5月31日报到)
第二期:
时间:2008年6月20日至28日,报名截止6月15日;
地点:成都市(6月20日报到)
第三期:
时间:2008年7月11日至18日,报名截止7月5日;
地点:南昌市(7月11日报到)
具体研修地点及相关事项待代表报名后另行通知。
五、研修班费用
1. 培训费:900元/人(不含食宿费等);
2.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时面交。
六、报名办法
请各收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转发下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组团8人以上的团队,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其团体活动。参加研修班人员请填好报名回执表,务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处。
培训处联系人:陈海坤 赵 非
会务咨询电话:010-63811646 63810746
会务传真:010-63811687 会务手机:13910635092
电子信箱:2005mtyxb@sina.com(用途:仅限发送交流材料)
监督咨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负责人:高莉 李迎春
监督电话:010-64463336
地址: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七、培训证书及财务报销
参加研修班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印制的培训证书,证书编号可登录中国煤炭工业网查询,证书可作为行业内评级与考核参考。请自带2张2寸证书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财务报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作为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建议各单位把参加各类培训班的差旅费报销与结业证书挂钩,对没有正常参加研修或考核不合格而没有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采取不报或少报差旅费用的措施,从而加强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管理,严肃送培人员差旅费报销制度(注:相关费用发票统一由当地接待该项培训的业务机构开具,当地接待会务机构名称将在随后发给报名学员的具体报到通知中注明)。
本通知在"中国煤炭工业网(www.chinacoal.gov.cn)"的"教育培训"栏和"中国煤炭培训网(www.coaledu.cn)"的"培训动态"公布,欢迎各单位上网查阅、下载。
附件: 2008年度煤炭行业新闻宣传人员研修班报名回执表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