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加强对国有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
一是加强对国有地方煤矿检查和督查的领导。3月11日-13日,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和平同志、副总工程师兼监察一处处长刘剑民同志带领相关人员一行5人,在白山监察分局的配合下,对省属国有地方煤矿企业杉松岗矿业集团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
二是检查和督查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检查组对杉松岗矿业集团的煤矿企业进行了全面隐患排查,共查处事故隐患14条。
三是检查和督查促进企业落实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全部落实了整改责任人、时限、措施。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杉松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监察意见书",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是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对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安全管理滑坡的杉松岗矿业集团新胜煤矿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了经济处罚。要求停止生产,整改安全生产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