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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五四’优秀青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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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纪念“五四”运动88周年,进一步加强协会队伍建设,努力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青年工作,发现、表彰、宣传协会优秀青年人才,促进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立足本职、建功立业。经请示协会党委同意,决定与人事培训部联合开展协会首届 “‘五四’优秀青年”评选表彰活动,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团员青年敬业爱岗、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奋发向上,凝聚广大团员青年为构建和谐协会和更好的服务于煤炭行业做出更大的贡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以及代管协会中年龄在38周岁以下的青年工作者。 二、参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工作有突出成绩。热爱本职工作,刻苦学习,钻研业务,认真负责,爱岗敬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有开拓创新精神,能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 3、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团结同志,艰苦奋斗,在青年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4、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为协会的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 5、热爱煤炭行业。具有投身煤炭事业的使命感和荣誉感。 6、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系列廉洁自律的规定。 7、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单位(部门或团支部)推荐与专门委员会评选相结合的方式。 1、推荐:由各单位(部门或团支部)按照参评条件推荐候选人。各单位(部门或团支部)人数在10人以下的推荐1名候选人,人数在10人以上的推荐1—2名候选人。 2、考察:由协会党委工作部和人事培训部共同组成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并将考察合格的候选人考察材料和事迹材料报评选委员会审定。 3、公示:由评委会将候选人事迹以一定方式在协会范围内公示一周,广泛征求意见。 4、评选:评选委员会召开评选会,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协会5名“‘五四’优秀青年”。 四、时间安排 1、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20日为各单位组织评选推荐时间。各单位请于4月20日之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三份,包括电子版(标题:二号黑体,正文:三号仿宋体),上报协会团委。 2、从4月21日至5月10日为推荐候选人考察审定时间。协会党委和人事培训部将组成专门考察组,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五四’优秀青年”候选人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上报评委会审定。 3、5月11日至5月17日为候选人公示期。即:将评委会审定合格的“‘五四’优秀青年”候选人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4、召开评委会,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出协会“‘五四’优秀青年”。 五、表彰方式 由协会党委、团委、人事培训部联合下文表彰,召开表彰大会,授予荣誉称号。 六、有关要求 评选“‘五四’”优秀青年是一项影响重大、意义深远的活动,协会各部门、各代管协会、分支机构和各团支部要从推动协会发展、创建和谐协会的高度出发,切实配合抓好这项工作。 各推荐单位(部门或团支部)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组织专门力量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本着高质量、高标准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把本单位思想素质过硬、工作有突出成绩、有良好群众基础的优秀青年评选推荐上来。同时,要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特别要听取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和职工的意见,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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