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雨季三防”(防洪、防雷电、防排水)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矿区安全。为切实做好煤矿“雨季三防”工作,江苏省经贸委5月份专门下达《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煤矿2007年度“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苏经贸煤炭〔2007〕393号),从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防汛工作计划、开展“雨季三防”检查、建立汛期调度值班制度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6月25日至29日,又深入徐州矿区,对全省煤矿“雨季三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
从检查的情况看,全省煤矿企业按照省经贸委的统一部署,结合企业实际,一是成立了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工作计划、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三是各煤矿企业已完成了对井上下水害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防排水设备检修,水仓水沟清挖,通讯、供电系统检查,防洪抢险物资准备及防雷电措施等。全省煤矿企业正严阵以待,加强防范,确保矿区安渡雨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