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北京市政府关于“北京市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要求,对煤炭使用单位的低硫煤炭进行第二次质量抽查,抽查结果有近2成不合格。
本次共抽查低硫散煤使用单位445家的455批次样品,抽样合格率为80.4%,其中抽查城八区散煤使用单位66家的67批次样品,抽样合格率为70.1%。
本次抽查全硫单项指标不合格的有:北京青岛啤酒三环有限公司等6家使用单位,占不合格总数的6.7%;灰分单项指标不合格的有:北京市大兴区供暖管理中心等51家使用单位,占不合格总数的57.3%;灰分、全硫和发热量其中两项及两项以上均不合格的有:北京久润檀营供热有限公司等32家使用单位,占不合格总数的36.0%。对抽查中不合格低硫散煤使用单位,已由各相关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使用煤炭质量的监督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