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人事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于4月27日发出《关于评选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这是煤炭工业管理体制改革以来的第一次大规模的行业评优树先活动,对彰显煤矿工人贡献,展示产业大军风采,弘扬煤炭行业艰苦奋斗精神,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不仅要使这次意义重大的评选活动有序规范进行,更要评出在群众中真正有影响力、有凝聚力、有示范力的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用劳模精神激励千千万万的劳动者在建设煤炭工业全面健康发展的伟大事业中建功立业。
这份简报将全程跟踪评选过程,对领导重要批示,评选工作会议,以及各地评选工作动态给予及时的报道,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规范、有序。
一、领导批示:
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得到了国家安监总局领导和协会领导的高度重视,毅中同志和显政同志对这次评选先后作了重要批示。
毅中同志批示:评选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意义重大。树立先进、交流经验,彰显煤矿工人的突出贡献和优秀品质,提高煤矿工人的社会地位,改善他们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动员全社会关心煤矿安全生产,促进煤炭工业的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安全发展。请政法司、煤炭报、安全报及主流媒体做好宣传报道,请煤监局参与评选工作,突出安全与生产。
显政同志批示:煤炭行业劳模评选工作是煤炭工业的一件大事。对于振奋煤炭工业精神,凝聚行业战斗力意义很大,建议煤炭报加大宣传报导力度,使行业劳模评选工作,推动"两个攻坚战"顺利完成,促进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选工作动态:
1月10日,国资委协会办批复,同意在全国评选表彰煤炭工业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希望我会在人事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按照有关规定对审评严格把关,规范进行,保证活动公正和严肃。
4月4日,人事部发出《对〈关于申请评选表彰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函〉的复函》(国人部函[2007]122号),批准我会今年下半年表彰"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200个,"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400名。
4月14日、15日,协会分别召开全体会长会议和第二届理事第六次会议,会上传达了人事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批复。
4月19日,协会召开会长办公会,听取秘书处有关评选表彰工作安排部署。
4月23日,王显政、濮洪九主持召开部分重点省、自治区煤炭管理部门、煤炭行业协会和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工作。
4月27日,人事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出《关于评选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7号)。
5月16日,王显政同志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表彰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宣传工作。明确了评选表彰宣传工作要点、方法和途径。
5月18日,王显政、濮洪九同志主持召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07年第五次会长办公会,讨论研究评选表彰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实施方案。
三、各地工作动态:
5月16日,河北省人事厅和河北省煤炭工业协会根据57号文件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出评选方案。18日河北省煤炭工业协会秘书长关晨平来京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相关情况。
5月17日,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山东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英学来京汇报评选情况。评选工作办公室同志与山东就有关问题交换了意见。
5月18日,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安徽省就有关评选工作进行了交流,安徽省政府领导对评选工作非常重视,拟定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黄海嵩担任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5月21日,重庆市人事局、经委和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的初审、复审和推荐上报工作。具体评选方案也随同报至全国评比工作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