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友同志,51岁,现任兖矿集团鲍店煤矿掘进三区掘进队长。工作中,他一贯积极向上、任劳任怨,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带领职工年年取得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胜利,深受职工拥戴。由于成绩突出,他连续多年被评为兖矿集团公司、山东省煤炭工业劳动模范,全国煤炭工业优秀班组长,并于2001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7年被评为"兖矿杯·感动中国的十大杰出矿工"等荣誉称号。生活中,他关心社会,乐于奉献,尽自己所能为职工群众解难题、做好事,被誉为"矿山雷锋",得到社会广泛赞誉。
李自友从1977年参加工作从事掘进工作,从工人到班长、队长,这一干就是30个春秋。他识大体、顾大局,及时认真贯彻落实矿及工区安排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工作。他坚持把干好工作作为自己的本分和责任,不仅把办公室挪到掘进迎头,而且只要带班,他总是每天第一个进入迎头,最后一个走出来,而且时常还要加班延点。他坚持打连勤、献公休,每年都坚持出勤330个班以上。无论是正常掘进生产,还是遇到急、难、险、重任务,李自友都会身先士卒,冲在最前面。由他来领的掘进三区532队,每年都会完成任务进度的150%以上,工程优良率达到100%,成为鲍店煤矿掘进区队中一支善打硬仗的队伍。
对待安全工作,李自友以严格管理闻名。他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上级各项安全指示精神,牢记安全第一的思想,绷紧安全弦。在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上,他注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时时处处算好"安全账",带头做好班组的安全思想工作。在现场他以抓安全为己任,从劳动纪律到安全设施的使用,他都严格把关,认真对待。对各种安全隐患一经发现,保证不排除不生产。对"三违"行为敢于制止,从不为了生产,而忽视了安全。从事掘进一线工作30年来,他本人从没出过任何事故,他所在的班组年年被矿评为安全班组。
作为一名煤矿工人,李自友是扎根矿山、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杰出代表,同时他关爱社会、乐于奉献,是名副其实的"矿山雷锋"。他在自家生活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捐千元帮老家打井;护送离家出走的外地学生回家;冒死抢救被熏倒在地窖的乡亲;无偿赡养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孤寡老人;为抗洪救灾捐款2000元……他做得好事数不胜数,而对自己做的好事,却从不声张。2001年,李自友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鲍店煤矿奖励他个人一万元,他不仅把这些钱全部捐献出来,成立了"李自友扶贫济困基金会",还主动与矿区病亡职工孩子结对子,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李自友同志平凡而感人的事迹,表现出一名共产党员的崇高品质。他以自己模范的言行,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们不断的追求奉献和进步,成为兖州矿区职工争相学习的榜样和楷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