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做好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团体会员登记工作的通知
中煤协会综合[2008]4号
各分支机构:
为做好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现将《关于开展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团体会员登记的通知》(中煤协会综合【2007】118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规定认真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 这次由分支机构组织有关会员进行登记是我会开展团体会员登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登记,能够反映分支机构规模,摸清会员现状及其分布情况,对协会今后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具有重要意义。各分支机构领导要充分重视,落实专人负责,确保这项工作按期完成。
二、 请尽快向有关单位转发中煤协会综合【2007】118号文件。各会员单位无论以前是否填过表都要重新填写,填表后直接报送相关分支机构,电子表格统一发送到文件规定的电子邮箱。
三、 由分支机构进行汇总整理,务于2008年1月2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综合部会员处,报送材料包括会员登记表(一式两份),会员登记汇总名录及其电子版。
四、 按照团体会员统一审批、统一管理的要求,登记表由协会统一盖章注册后返回分支机构。
在会员登记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联系。
联 系 人:尹兆祥,铁旭初
联系电话:010-64463894或64463986
传 真: 010-64463986
电子信箱:tthydj@yeah.net
附: 《关于开展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团体会员登记的通知》(中煤协会综合【2007】118号)
二OO八年一月八日 |